場館展示






使用規範
- 請愛惜使用本場地設備,並遵守各項使用須知。
- 欲使用本場地請先至櫃檯購票入場。
- 為顧及生理發展及安全,16歲以下之青少年不得進入。
- 患有傳染病性疾病、心臟病、急性骨骼運動傷害、惡性腫瘤、多發性硬化症、意識不清及未經控制之高血壓及糖尿病者等,不可參加體適能檢測,並禁止使用本場地。
- 進入本場地使用健身器材者,需著運動服裝、運動鞋及攜帶毛巾。
- 嚴禁吸菸、喝酒、嚼檳榔、口香糖、攜帶寵物、雨具及攜帶任何食品進入場內。
- 禁止攜帶自行車、滑步(板)車、寵物、雨具、違禁品等進入。
- 運動前應先做暖身運動,並遵照器材使用說明操作,禁止做出任何高危險性及超出體能負荷之動作。
- 參觀者請勿進入本場地內,以免妨礙他人運動。
- 器材操作中,身體如感覺不適應立即停止,並通知教練或指導員。
- 使用健身器材須小心愛護,使用完畢後請將器材歸回原位。
- 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場地進行收費教學之行為。
- 公共場所私人物品請自行保管;物品遺失自行負責。
- 未經許可禁止使用插座充電、拍攝、張貼海報、旗幟及標語等。
- 使用本場地器材設備時應遵守安全規定,工作人員得隨時制止使用者具有安全顧慮之行為,如不聽勸導,本中心得隨時強制使用者離開本場地。
- 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修訂之。
- 本場地最適使用人數為40人。
- 請愛惜使用本場地設備,並遵守各項使用須知。
- 團課教室為本中心運動研習專用場地,非本課程學員禁止擅自進入使用。
- 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場地進行收費教學之行為。
- 進入團課教室請穿著乾性鞋底之運動鞋。
-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嚴禁拍照、攝影及錄音。
- 教室內器材嚴禁擅自攜出,使用後請歸位。
- 遵守運動禮儀,避免不必要之肢體接觸。
- 嚴禁吸菸、喝酒、嚼檳榔、口香糖、攜帶寵物、雨具及攜帶任何食品進入場內。
- 若身體不適、飯後1小時內及飲酒後,請勿入內運動。
- 禁止兒童於場內奔跑嬉戲。
- 公共場所私人物品請自行保管;物品遺失自行負責。
- 未經許可禁止張貼海報、旗幟及標語等。
- 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修訂之。
- 教室A(懸吊課程)人數上限為10位、教室B(地板課程)人數上限為15位。